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嫩模首次援交 遭嫖客下药迷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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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台北2日综合电)台湾高雄一名22岁小模缺钱,上包养网站约援交,第一个客人是开价1万5000台币(约2152令吉)的陈姓男子,

 





摩铁碰面后陈男要求小模陪过夜遭拒,改为3小时1万台币(约1435令吉),但陈男不满小模长得跟照片不一样,趁她洗澡在红酒掺FM2迷昏她,然后边逞欲边拍照,而小模失去意识前有传讯给闺蜜,表示喝了酒头有点昏,闺蜜见她后来没回讯也没接电话,赶去摩铁救人,陈男才扶着摇摇晃晃的小模走出来,把6000台币(约861令吉)交给闺蜜,闺蜜要求他补4000台币(约574令吉)并检查手机,发现里面有小模裸照随即报警。最高法院依以药剂强制性交、照相等罪,判陈男7年2月徒刑定谳。

 




小模告诉法官,陈男一开始先用按摩棒按摩她的下体,“当时我觉得头有一点晕晕的,但还有意识,几分钟后我就没意识了”,因此不知道陈男最后以按摩棒性侵她,是事后根据验伤结果才推断有对她性交。她还说:“当天是我第一次性交易,我进到旅馆房间后有先问可否先收款,但他表示性交易结束后才给,当天有讲好性交易对价是1万元,但之后他只给6000元,经我朋友催讨才又补4000元。”

至于陈男明明跟小模讲好性交易,为何要下药还拍裸照,他供称自己长期失眠,所以有去医院拿FM2,之前曾经性交易但都没有下药,本案是第一次,因为发现小模不是先前与他在通讯软体上聊天的女生,觉得受骗,“所以我就用报复心态下药迷昏她,再和她发生性行为,且在性爱过程中拍摄照片,我想要恶作剧”,但强调小模是合意性交,没有违反她的意愿。

 




但法官认为即使是买春者,也不能因为对方同意性交易就下药迷昏,利用对方意识不清性交,而且不论性行为是在药效发作之前还是之后开始,都是侵害对方性自主决定权,最高法院审酌后,维持前审见解,以药剂强制性交、照相等罪,判陈男7年2月徒刑定谳。

文:台湾壹苹新闻网图:示意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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